案例展示
【承仁案例】为他人提供劳务,在劳务过程中受伤如何索赔?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王某经李某开办的劳务介绍队介绍到某制造公司院内为张某装运货物,王某在装运工作中遭第三方刮碰从装运车上摔落地面受伤,伤后经医院治疗,住院多日,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腰椎受伤、四处肋骨骨折。
王某在从事劳务雇佣活动过程中受到伤害,产生医疗费等损失,后与张某协商赔偿事宜,因协商不成故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本案系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可向侵权第三人主张承担侵权责任或请求雇主承担补偿责任,雇主承担责任后,可向第三人追偿。律师经向当事人了解案情,分析证据后,确定向本案的实际雇主张某主张责任,并指导当事人提供通话录音,医疗病志、医疗票据等证据确定本案的雇主身份、当事人受伤及治疗情况等案件事实,初步计算损失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经过审判,法院支持了王某的诉请,由雇主张某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小结:
侵权类案件往往伴随着人身及财产损失,因此在平时的工作及生活中,应尽量提高注意,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若不幸遭到他人侵权,要尽量保存录音、录像、票据等证据,以在将来的维权中提高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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